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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关于春柳妇产院区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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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致:

根据贵方的 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及报价:

  1. 报价:共计人民币 元。

    2.供货期

    3.按询价采购须知中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4.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文件和证明的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如采购人确定我方提供的产品,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日起60个日历日。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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