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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关于春柳妇产院区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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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关于春柳妇产院区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询价函


我单位为所需春柳妇产院区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现邀请各方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如有参加意向将报价文件密封后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0 月16 16:00 送至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1. 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1、维护保养项目

    1.1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运行情况。

    1.2线路的使用情况及线路敷设路径、走线方式等。

    1.3线路所有接口、所有视频头、接线柱线路接点是否牢固。

    1.4软件的使用情况、软件升级情况。

    1.5系统数据备份情况。

    2维修项目

    2.1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零部件及设备单品单次单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税前)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供方承诺保修一年,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项目内容

数量(高清)

数量(模拟)

单位

春柳妇产院区视频监控系统

106

90

白山路分部视频监控系统

69

/

友好路分部视频监控系统

11

/

长江路分部视频监控系统

205

/

合计:481台摄像头

备注:零部件及易损件单品单次单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税前)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1. 预算控制金额

    预算控制金额为3万元。

  2. 服务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行业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

  3.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信用证明等文件。(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主要职责: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设备。

    3、超出预算的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4、报价函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4.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此次询价采购,以满足采购需求且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按实际报价签订合同。

  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出具维保报告,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支付合同总额的20%(付三个季度),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合同期满前付清(无息)。

  6. 联系方式

    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联系人:雷绪峰

    联系电话:18098857532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附件: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报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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