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招标公告 正文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妇产院区发电机组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3日

A+ A A-


发电机组租赁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发电机组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5月15日 15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发电机组租赁

采购方式:院内自采

预算金额:0.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名称

发电机组租赁

项目地址

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项目概况

为妇产院区提供630KV发电机组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至少7小时的运行工作。

委托单位

大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委托要求

1、根据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安装630KVA发电机组的,并完成调试和电缆铺设,满足甲方临时供电需求。

2、报价总价包含发电机组租金、燃油费、吊装费和水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并根据实际运行小时数进行结算发电机燃油费。


付款方式:提交评估报告、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相应评估费用。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5月13日 20265月15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5月15日 15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保障管理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5月189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成交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2、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程序:

本次项目询价小组由甲方委派评审专家组成。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联系方式:390629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 话:3906290




热点排行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