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希望广场儿童院区钢化玻璃维修
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希望广场儿童院区钢化玻璃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XCG2025-02-HQ005
三、项目实施地点:希望广场儿童院区
四、采购预算:40660元
五、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报价格式:
报价格式按照附表进行填报,投标单位对现场进行测量,自行填报综合报价。(现场可能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吊车机械设备使用费、排渣费、拆卸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各种风险因素以及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等,均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七、采购内容:
希望广场儿童院区B座天井2楼药房钢化玻璃1块、C座8层钢化玻璃1块、C座9层钢化玻璃1块、C座4层钢化玻璃1块、C座2层钢化玻璃1块,共5块钢化玻璃自爆,有坠落的安全隐患,需要维修更换安装。
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设备及操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高处作业标准化操作相关要求 ,更换的玻璃必须符合CCC认证,必须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质量要求,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维修更换后,安全可靠,固定后进行密封性与承重测试,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玻璃脱落。作业区域下方需做好防护设置,设置安全网承接坠落物,外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识,安排专人疏导无关人员。
2. 操作人员要求: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办理高处作业手续;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费用承担等。
3. 其他事项: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的(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等)或车辆损害等,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设施损坏与赔偿:高处作业时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物品及设施损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中标单位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全额赔偿,第三方评估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临时设施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具体维修更换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mm) |
数量(块) |
单价金额(元) |
备注 |
1 |
钢化中空玻璃 |
8毫米+12A+8毫米LOW-E 2150*353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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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运输安装以及成品保护、税金等、满足甲方需求 |
2 |
钢化中空玻璃 |
8毫米+12A+8毫米LOW-E 1500*353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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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化中空玻璃 |
8毫米+12A+8毫米LOW-E 750*2500 |
1 |
|
4 |
蓝灰色彩釉弧形钢化玻璃 |
10毫米 860*2900 |
1 |
|
5 |
蓝灰色彩釉钢化玻璃 |
10毫米 750*2900 |
1 |
|
|
总计(元) |
|
八、维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1.在质保期内,(自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中标单位应对维修更换的玻璃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5%,其余款即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十一、报名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申请报名的供应商先联系采购方(62926069)后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给采购方,经资格初审(仅限于电话联系过采购方的供应商)合格后方可参加。
注:如对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反馈给采购人
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提供的信用情况及股份关联情况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5、承诺书(投标单位需承诺:本次报价是在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后进行的报价,不因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或项目描述不清晰予以申请变更报价)。(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证明复印件
8、维修更换方案、特殊作业人员名单及高处作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1、时间:送达投标文件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1日13: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方式:投标文件须装袋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2025年7月1日13:30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十三、评标时间与地点:
2025年7月1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希望广场儿童院区会议室。
十四、成交标准:
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54号
联系人:马勇
电 话:0411-62926069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