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招标公告 正文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A+ A A-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XCG-2023-01-HQ-026

 

 

 

 

 

 

 

 

 

 

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日期:202311

 

 

 


 

 

 

 

 

第一章 询价须知

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样本

 

 

 

 

 

 

 


第一章 询价须知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

询价须知

项目编号:ZXCG-2023-01-HQ-026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2、“供应商”系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为其所需变电所更换开关项目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

二、项目编号:ZXCG-2023-01-HQ-026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1

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包含电池巡检仪和蓄电池更换)

1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注:1、本项目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所属行业:机电设备维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25500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备国家机电设备安装维修的相关资质;

注: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报价表;

)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如有);

)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

注:以上项除“如有”外均为报价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报价文件无效。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价款的95%。保修金:项目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全部结清(无息)。

、报价单编制说明:

(1)报价单要注明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备标准。

(2)报价应为电池巡检仪、蓄电池更换以及人工安装调试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应包括运保费、拆装费、中介服务费及其他费,采购人不单独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履约期限、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和地点、保修期:

(一)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协商后进场施工当日算起,合同总工期不变。

(二)项目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施工,同时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三)维修地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保修期为12个月

十、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种商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程序:

本次项目询价小组由甲方委派评审专家组成。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询价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审报告。

   请报价单位将报价文件密封后盖单位公章,于 2023116 1400 前送至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后勤保障部,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保修期为12月,保修时间从开关更换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换。

、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三)在“成交通知”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合同组成:由货物购销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

、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

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项目编号:ZXCG-2023-01-HQ-026

一、招标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1

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包含电池巡检仪和蓄电池更换)

1

二、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蓄电池


18




2

电池巡检仪


1




3

人工及调试费


1



含运输、安装、调试费


合计



 

三、其他要求:

乙方负责产品供货、包装、运输、调试安装。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费、包装费、运输费等一切因覆行本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工艺和质量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乙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执行,并能满足甲方要求。如因维修更换设备不匹配导致对原设备损坏的,投标方须无偿对损坏设备进行更换直至正常使用。

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各项产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原装产品,包装、标示、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的有关规定。

   3、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维修更换的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价款的95%。保修金:项目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全部结清(无息)。

四、合同履行时间

工期为3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协商后进场施工当日算起,合同总工期不变。

五、保修及售后服务

保修期为12月。

维修地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

项目编号:ZXCG-2023-01-HQ-026

计划编号:ZXCG-2023-01-HQ-026

合同编号:ZXCG-2023-01-HQ-026

甲方(采购人/买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乙方(经销商/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院内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所做的采购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维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蓄电池


18




2

电池巡检仪


1




3

人工及调试费


1



含运输、安装、调试费


合计



注:此次更换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合格证如因不匹配导致对原设备损坏的,乙方须无偿对损坏设备进行更换直至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维修更换的设备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人民币。价格包含:含材料费、拆卸费、安装调试费、成品保护费等全部费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维修更换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维修更换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量要求及质保期:

1、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出厂合格证,更换维修完成后,安全可靠。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七、维修更换期限:

工期为3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协商后进场施工当日算起,合同总工期不变。

八、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更换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免费保修期为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六)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上述期限内的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保养、维护维修、测试调试、缺陷维护、更换升级、故障处理等。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保持与甲方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

(七)乙方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与调试,直至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与费用。

(八)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免费进行使用操作、维护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免费指导所投产品所有部分的使用和维护。

(九)乙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实行售后跟踪服务,质保期内定期回访;质保期内免费为使用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

(十一)乙方对所投产品须提供维修服务,提供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十二)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维修。

(十三)在质保期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部件和材料,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质保期满后终身成本维修。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更换的部件质保期顺延,质保期后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免费上门成本维修。

(十四)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服务标准为7*24小时。

 

十、更换维修安装和验收

(一)乙方在验收前应向甲方整理提交符合货物依据采购文件、本合同约定、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相关验收材料、初验产品外观、提交产品合格证,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协助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调试,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三)验收时乙方必须按照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如验收需要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交付、安装、调试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并安装调试,或未达到验收使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所维修更换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

1、 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公司名称)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话:0411-39062902                 电话:

邮政编码:116006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建行西支                  开户银行:

帐号:21201501300059001010          帐号:

签订地点:大连市                       签订日期:

 

 


廉 政 合 同

为保证甲乙双方所签合同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同时保证双方及相关人员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杜绝相关合同方及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他方利益,甲乙双方及合同的相关人员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权益。

(3)合同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相关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向对方单位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及工作人员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所签所有商务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乙方: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地址:

日期: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样本

 

 

 

 

 

 

 

 

 

 

 

 

 

 

 

 

 

 

 

 

 

 


一、报价函

致: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根据贵方的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变电所合闸电源系统维修 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报价:

1. 报价:共计人民币 元。

   2.工期总日历天数

3.质量保证期

4.按询价采购须知中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5.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文件和证明的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如采购人确定我方提供的产品,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日起90个日历日。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

 :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授权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1. 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蓄电池


18




2

电池巡检仪


1




3

人工及调试费


1



含运输、安装、调试费


合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热点排行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