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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生育津贴待遇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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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包括

女职工的产假津贴

男职工的护理假津贴

以及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产假及护理假津贴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或其配偶)孕期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计算方法: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生育津贴=待遇基数÷30天×产假(护理假)天数数

我市女职工的生育产假是98天,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增加60天产假,基础产假为98+60=15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男职工的护理假为20天。

发放时间:生育次月起,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至各区医保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待遇复核通过次月月初,拨付至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可在对应的银行金融功能查询。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在待遇有效期内手术才可享受。

计算方法:以手术时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天×休假天数

发放时间:手术次月起即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到我市各区医保办事处窗口办理,办理完成后次月月初发放待遇。

重要提示

待遇拨付至社保卡银行账户的,参保人一定要确保社保卡银行功能的激活和账户状态正常,以免无法及时收到津贴。







来源: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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